建设部:十措施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摘自《武汉建设网》
根据目前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建设部于日前发出通知(建质[2006]132号),并提出10项具体措施,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建设部提出:一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完善责任制度为核心,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二要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三要建立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四要建立形势分析制度和重点防控机制。五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六要建立安全事故快报责任制度。七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八要建立重大事故分析评估制度。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在两个月内向我部提交分析评估报告,从体制、机制、法规、政策和技术层面深入分析事故成因,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九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十要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
同时,建设部将建立对各地建设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加强层级监督,完善约谈制度,定期发布各地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对安全工作不力和控制指标执行差的地区,将给予严肃批评。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