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摘自中国建设报】
为加强徐州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徐州市建设局日前出台了《徐州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办法》,加强对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市建设局要对工程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包括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机构的建立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开工后,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对施工现场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包括项目的各项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资质及执业资格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施工现场实体防护情况;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对起重设备安装、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等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将历次检查记录和日常监管情况纳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作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在监督管理方面,市安监站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接到投诉或报告时,应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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